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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法院近期組織開展了“2025年執行典型案例”評選活動。經嚴格評審,最終從各地法院報送的案例中精選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優秀案例,展現福建法院在服務大局、保障民生、協同聯動、執破銜接及打擊拒執等方面的創新探索與顯著成效。 一是護航大局,以主動執行促共贏。案例1中,廈門中院深耕“生道保全”機制,變“靜態查封”為“動態監管”,準許被保全企業自行銷售被查封房產,同步構建“銷售資金監管+滾動差額擔保”雙重保障,推動企業自動全額履行債務,助力企業去庫存、穩經營。案例2中,將樂法院創新“救治式執行”路徑,以委托公開掛牌方式處置股權,“活封”核心生產設備,成功引入上市公司投資,被執行企業全額清償債務,產業升級提檔。案例3中,針對承擔區域污水處理職責的重點企業欠薪欠債、經營困局疊加環保責任的復雜難題,長泰法院聯合多部門制定“預支費用兌付+分期扣款償債”方案,優先足額兌付農民工工資,穩步保障債權人權益,同步督導企業完成環保整改。 二是緊扣民需,以暖心執行保民生。案例4中,某公司因資金鏈斷裂、拖欠54名工人126萬余元工資,鯉城法院聯動人社、工會為工人安置就業,深挖財產線索、強化法律震懾、多方籌措資金,最終實現工資全額兌付。案例5中,某農業公司拖欠18名留守老人勞務報酬,上杭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依托訴非聯動、審執一體機制,及時引入“執行+慈善”救助模式,聯合慈善總會補足資金缺口,實現欠薪全額清償。案例6中,三元法院面對相鄰權糾紛整改標準模糊、當事人爭議激烈難題,以“審執協同+專業賦能+利益調和”破局,以低成本、高效率實現整改目標,既圓滿執結案件,又修復鄰里溫情。 三是深化聯動,以協同執行聚合力。案例7中,武夷山法院聯動旅游、公安、城管等多部門及基層組織,經勘察摸底、釋法安撫、有序規范執行,5小時圓滿完成強騰武夷山止止庵,實現權益兌現,守護文化遺產風貌。案例8中,平潭法院依托“法庭+執行”機制,下沉一線深挖財產線索,聯動漁業主管部門破解監管壁壘,成功扣劃1750萬元專項燃油補貼,聯合審判團隊、村居干部等開展多元調解,保障船員工資優先兌付,又助力企業經營存續。案例9中,湖里法院依托交叉執行機制,在外省法院深度配合下,引入專業安保力量,高效騰退位于北京核心區具有歷史文化屬性、成交價3.6億元的仿古四合院。案例10中,涵江法院借力監獄系統“藍風鈴”恢復性司法活動,聯動寧德、泉州監獄搭建溝通橋梁,推動服刑人員家屬主動履行120余萬元退賠款,案結事了人和。 四是銜接執破,以精準執行優配置。案例11中,當地知名房企及其子公司債臺高筑、關聯終本案件達200余件,廈門中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統籌資產處置與風險穩控,推動兩家企業依法破產清算,讓資不抵債、無救治可能的企業平穩有序退出市場,同步出清相關終本案件。案例12中,連城法院考慮到某企業蘭花栽培的特殊性、技術創新力與市場前景,精準識別企業重整潛力,促成重整投資協議簽署,特色資產被盤活,債權清償比例也大幅提升。案例13中,柘榮法院依托府院聯合“共益執破”機制,建立失信企業“動態清零”工作模式,推動“僵尸企業”出清,助力縣域信用環境持續凈化。 五是嚴懲拒執,以剛性執行護法威。案例14中,臺江法院查明黃某某在訴訟期間惡意轉移房產至親屬名下抵押、逃避債務執行,嚴格適用最新司法解釋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案例15中,豐澤法院發現王某某被限高后仍借用他人賬戶直播打賞、購買高端設備等揮霍財產,依托打擊拒執聯動協作中心,實現公檢法協同取證,王某某因犯拒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。案例16中,洛江法院查實陳某、葉某長期借用親屬賬戶收支、隱匿千萬資產并持續進行高消費的事實,聯合公安核查鎖定完整證據鏈,二人雖達成執行和解獲債權人諒解,但仍不能因此逃避刑事處罰。(張軒宇) |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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